茅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为宏(校长) 副组长:崔世民(副校长) 成员:蒋本俭(总务主任)、崔百年(教导主任)、蒋波涛(团书记兼办公室主任)、崔建华(总务副主任兼报账员)、王先权(教导副主任兼少先大队辅导员)、崔世林(会计)、王诗华(仪器室管理员)、崔会川(仪器室管理员)、叶兰娇(食堂工友)、王仲华(基坪教学点负责人)、蒋燕群(双河教学点负责人)、崔显东(茅山教学点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崔世民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