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花山区分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 为充分调动分局广大税务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加强全体税干职工的岗位责任心和进取心,奖勤罚懒,优胜劣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进分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局岗位责任制综合考评办法,结合分局实际,特修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分局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地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为指导,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为方针,以市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办法、分局业务规程和各项制度为依据,以标准化分局、人民满意的基层分局和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为载体,以全面提高征管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本着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全面完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中做好四个结合,上下结合:市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与分局自身实际相结合;主次结合:每月的重点工作考核与日常基础性工作考核相结合;权责结合:按岗位职责内容与对干部职工的岗位考核相结合;奖罚结合:岗位考核与经济奖惩,科、股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