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全国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内容: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关系: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重务过程中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在行使会计管理职能时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二、 会计法律制度构成1、会计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高权力机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法律关系的总规范,在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权威性最高,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行政法规和制度的依据(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第二次修订时间 1999年10月31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2次会议修订)。实施时间2000年7月1日。对此前发生的会计行为没有追溯力。会计法的立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会计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