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广东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指南为贯彻落实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3787号)等要求,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763号),切实推进我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分期分批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评价,编制本工作指南。一、评价原则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应科学、准确、合理,按照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第三方认证和专家审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和有效。二、评价主体及对象省节能主管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工作的统筹推进,会同省有关单位组成专家组对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最终审核。各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要求,组织第三方认证机构或专家对辖区内省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效果评价并出具综合评价报告。省有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省、市节能(经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评价对象为我省纳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