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能工资治理制度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治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治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第二条工资决定原则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工资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抚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津贴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假日工作津贴深夜工作津贴交通津贴年龄工资年资工资职能工资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第四条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日起至当月日止,并于当月日支付工资。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第五条非常给付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结婚;死亡;生产;疾病或受意外灾难时。(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三)其他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