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二、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