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安全警示旗、标示旗使用规范的通知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做到统一、规范,给作业人员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清晰的作业环境,分公司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统一制作了安全警示旗、标示旗,并制定了其使用规范,现正式下发,望各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十二日附件:晋中供电分公司安全警示旗、标示旗使用规范晋中供电分公司安全警示旗、标示旗使用规范第1条. 为加强变电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过程管理,提高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有序的作业环境,结合电力生产实际,制定本规范。第2条. 本规范依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第3条. 本规范适用于分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变电站、配网(箱变、环网柜)等各类作业现场。包括设备改造及扩建施工现场。第4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对变电生产、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布置。第5条. 安全警示旗、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