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 收入 元 学 院 专业 学号 年 级 班 电话 续 申请 是 否 助学 贷款 否 是 校园地 生源地 校外 租房 否 是(原因 : ) 参加 勤工助学情况 参加 公益活动情况 本年度 获奖 助情况 个人 消费 月生活费 元 、 手机品牌 、 电脑品牌 陈 述 申 请 认 定 理 由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民 主 评 议 推 荐 档 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 述 理 由 评议小组组长 (辅导员) 签字: 年 月 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 特别 困难 D.家庭经济 不 困难 认 定 决 定 学院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 学院 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 (学院副书记) 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意见 经学生所在 学院 提请,本机构 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 。 年 月 日 (加盖 公章) 注 : 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 其他 非 经济 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