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南宁煤矿二号井2007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自检报告宁阳县南宁煤矿二号井是设计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的镇办集体矿山企业,自2001年7月份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后,始终是按照申办材料中的各项要求来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合理组织和指导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煤炭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传真电文:鲁煤传【2008】36号关于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手续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煤矿企业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办法的要求,由矿长组织总工、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以及生产、技术、地测、采掘、通防、安全、机电、培训、环保等部门负责人,成立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领导小组:组 长:张在银副组长:刘远波、宁方宝成员:韩延富、李怀年、张焕新、续文帅、高宁俊、侯昭贞闫立明、徐儒霄、王 勇、董正山、张庆根年检领导小组对照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内容的要求及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发改运行【2004】648号)关于加强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