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战略需要,健全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结果”五公开的做法。第二章 评审范围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为国家批准确定的专业系列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见附件1)。针对不同的专业系列范围和等级,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评审、以考代评和委托地方评审三种方式取得。第五条 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以下简称“参评人员”)范围为:在国家规定专业系列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合同化员工和市场化员工);在党、工、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