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高等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测试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职务设置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高级为教授、副教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讲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助教。基本要求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并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教授正常申报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