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纳应知一、出纳岗位职责根据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人员具有以下职责:1 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4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二、现金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1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奖金;2 个人的劳务报酬;3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5 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 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三、现金收支的规定1 企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2 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企业库存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坐支”;3 现金支出必须要有凭据,手续齐全;4 借款必须具有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替;5 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