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员工任职一、 员工上岗1、报到时须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包括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并将复印件存档。特殊工种要求提供更加详尽资料,如家庭户口簿、担保人函,派出所开具之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填写员工登记表;3、学习公司员工手册;4、行政部安排办公地点,交接具体工作。二、员工的转正1、新录用员工试用期一至二个月(以实际报到日期计算),比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2、试用期工资按统一标准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福利待遇减半。 试用期满,一般员工享受全部福利;勤杂人员减半。试用期工资=年薪工资总额0.9/12(备注:试用期无绩效工资)。3、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注明转正时间、岗位、薪酬,并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第二章员工离职一、离职辞退情况1、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2、员工有以下情形的,公司有权提出,与被聘用员工解除劳动关系。a) 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