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文件珠海市香洲区人事局珠香城管2008138号关于在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系统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通知区城市管理系统各站所: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各站(所)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珠香办发200527号),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区城市管理系统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区城市管理局属下各站所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职务岗位设置原则(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单位,须本着精简、高效原则,科学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得因人设岗或设置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二)高中级职务必须设置在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并择优聘任。(三)初级职务职数不受比例限制。三、聘任条件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