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纲要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编制的一项重要规划,是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制定实施规划纲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重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