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保健工作规范 一、乡镇防保站1、工作职责1.1 开展孕产期系统保健服务。1.2 负责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和上转。1.3 做好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督导村级做好妇女保健工作。1.4 组织开展妇女常见病的普查和防治。1.5 掌握辖区妇女和围产儿保健信息,并做好统计、分析、上报和归档。1.6 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2、工作任务2.1 开展孕产期系统保健服务2.1.1 孕早期保健a. 及时了解和掌握早孕妇女人数,并为孕妇在妊娠12周内建立辽宁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辽宁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卡。b. 首次产前检查内容为“孕册”中“孕期初诊记录”中的内容。 问诊:孕前血压、体重、月经型、末次月经时间、家族病史、孕产史、孕妇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等,并了解本次妊娠停经以来是否有异常情况。 全身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皮肤及粘膜、甲状腺、乳腺、心脏听诊心率及节律、肺脏听诊、肝脏、脾脏、脊柱及四肢。 骨盆外测量:髂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间径。 妇科检查:应行阴道和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