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岗位责任制度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1.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2.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程序任命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每年八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3.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a.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b.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两处与组长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c.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 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4.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掌握校长基金的使用,审定教职员工奖金发放方案。5.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6.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