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间交往的基本行为准则1、公正或正义原则。公正原则既要求教师公正地对待同事、领导,也要求教师公正地对待自己,这一点以前常为人们所忽视。这主要是要求教师能够公正地评价自己和他人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只有以公正为基础,教师才能克服同事之间常常出现的“文人相轻”现象,才能真正解决“同行是冤家”的职业心理,才能合理有效地处理教师之间的纷争与倾轧,建立起良好的教师之间的合作关系,树立完整的教师形象。2、关心集体。公正是处理学校中各种关系的根本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在处理与教师集体的关系时,教师应该遵循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的原则。我们承认教师对待自己的公正可以而且也应当考虑自己的利益,但是,这种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是盲目的、非理性的、不公正的,更不是与集体利益完全相对立的,而是要把持恰当的“度”。实践证明,不论是为了教育学生,还是为了教师个体自身的利益,每位教师都应当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这一师德规范要求每位教师做到: 第一,热爱教师集体,为集体承担义务。教师集体不是众多人的随意组合,而是为着共同的教育目标所组织起来的群体,有共同的集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