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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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研究摘 要: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般起步较早,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每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不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做法也有所差别,但他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态度是一致的,制度建设上举措也具有许多共性,这些被发达国家实践证明过的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经验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5-0025-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而且随着整个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国人民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消费者的饮

2、食习惯和消费观念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国内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却频繁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性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各国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因而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美国、日本、加拿大等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较早起步,并且每个国家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都相当重视,虽然每个国家做法不同,但基本上都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实用且成效显著的质量安全体系,从而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促进农业发展,保护生产者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 1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特

3、点 1.1 成熟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每一个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都不尽相同,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上却有很多共通之处,比如注重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和所有环节,有专门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而且在管理过程中,各个管理主体都分工明确,并且可以相互配合和协调。 美国负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有三个:美国农业部(USDA) 、国家环境保护署(EPA)和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 。首先,作为主要的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行政和执法部门,农业部对食品特别是农产品(农产食品)安全起着最关键的作用,负责的工作主要有建设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与认证体系。农业部下

4、设的两个主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机构为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这两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与畜禽类食品安全等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负责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如农业市场局(AMS) 、粮食检验包装储存管理局(GIPSA) 、联邦谷物检测局(FGIS)等。因为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和部门间的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因此,美国逐步的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联合研究所、风险评估协会、国家食品安全系统工程、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联合研究所等 6 个协调组织,以加强各食

5、品安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络。 日本和美国的做法不同,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主要按照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流通等环节来确定。其中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分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同方面,分工合作。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的环节包括日本国内生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农业投入品的检验和检测,进口农产品的检验与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查,国内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与农产品品质和标识认证,农产品加工过程中 HACCP 体系的大力推广,流通环节中相关市场的设施建设,搜集消费者反映的信息并与相关消费者进行沟通等。而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环中的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则由厚生劳动省主要负责。农林水产省和厚生

6、劳动省这两个部门之间进行分工合作。 加拿大通过一个专门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即加拿大食品监督署(CFIA)的设立,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个机构是农业部下设机构,因此,这个机构日常工作的管理由农业部部长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农产品产地的检查,动植物和食品及包装的检验检疫,农药残留的监控,农产品加工设施的检查和农产品标签的检查等方面都由这个机构来专门负责。此外,所有食品的法定检验、动物疫病的检测与防治等工作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都需要向农业部汇报。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加拿大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是世界上最好的管理体制。 1.2 健全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国际贸

7、易的扩大,农产品供给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元化。发达国家为了农产品的安全供给,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农产品相关的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法律的依据,都根据各国的实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方面,其中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另外还包括联邦肉品检验法 、 食品质量保障法 、 公共卫生服务法 、 禽类产品检验法 、 蛋类产品检验法 、以及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有一系列用来规范立法程序和实施国家样本检验的程序

8、性法规。各州、县在贯彻、执行联邦法令的基础上也可以制定自己的食品规范心。美国的食品安全法规法规的制定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预防性,因此被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是较完备的法规体系。 加拿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也较为完善,有许多专项法律,如植物保护法 、 谷物法 、 肉类检查法 、 消费者包装标签法 、肥料法 、 种子法等等,除了基本的法律之外,加拿大还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条例,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 日本非常关注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整个过程,日本的法律也围绕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这些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较为完善。日本的主要法律有食品卫生法 、 农林产品品质规格和正确标识法和植物防疫法等。除了

9、基本的法律以外,日本出台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法律,包括屠宰法 、 食品安全基本法和健康促进法等。基本法律和专项法律相互补充,为农产品(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1.3 完备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发达国家在法律法规之外,都会制定一系列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标准,这样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这个质量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国际市场的不断变化和社会大众不断提高的需求,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每个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都有所不同,但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普遍存在这样的一些共性,比如质量标准制定时目的非常明确;质量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衔接较为容易;质量标准的适用性强,符合社会发

10、展的要求;质量标准制定过程透明度高,社会参与程度也较高等等。 发达国家通常会制定两种类型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一种用于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的遵守,另一种则相对宽松,自愿选用,由相关的行业协会或标准制定的相应机构来进行管理。 欧盟的标准体系也大概分为这样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欧盟指令,而另外一种则是可以自愿采用的技术标准。欧盟指令通常以指令的形式发布,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消费者健康方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一些相关标准。目前欧盟已经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非常完备技术标准体系,其中的农产品技术方面的标准就达到两三万个。1.4 强有力的质量安全技术支撑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11、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即为科研体制,发达国家普遍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在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撑。 美国的农产品安全体系中的科学研究工作主要由食品安全合作研究这个机构来完成。这个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依据国家食品安全行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食品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活动的相关战略规划,对美国所有的食品安全研究行动进行效地协调。为了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技术支撑,更快速而确切地识别出哪些属于食源性危险,在准确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出有效的干预或防止危险发生的手段。美国不仅组织大量的在管理机构内部技术

12、人员对当前的农产品技术方面的前沿问题进行研究,而且通过多种形式,如技术方面的咨询,充分的调动所有管理机构以外的科学家和相关资源。另外,管理机构还注意与农产品技术相关的一些国际组织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这样就可以及时分享世界各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最新技术成果。 2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启示 2.1 确立明确的管理主体和分工 农产品管理体制的设立是采用一个部门统一负责,还是有几个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理,都首先要突出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每个管理部门各自的主要职责,既各司其职,又互为补充。注重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因为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

13、是一个有机、连续的过程,注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全程管理就是不仅强调从农业投入品开始管理,而且重视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每一个环节,从各个环节入手进行管理。 2.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建立比发达国家较晚,而且法律法规的体系也不够完善和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时效性也有待加强,随着国际贸易的日益增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对外贸易的需要,不能真正的宝华农产品贸易的安全。最近几年,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质量方面的“绿色壁垒”也在加强,因此,我国尽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成为亟待解决

14、的问题,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应关注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和进出口等每一个重要环节,各种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2.3 建立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 发达国家为了满足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普遍建立起了一套重视从农田到餐桌这个农产品流通全过程的,分层次的,较为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与检测体系。在这个高效检验与检测体系的基础上,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全过程进行检测和保障。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加大对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分步骤、分层次的充实检测力量、完善仪器设备,逐步的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2.

15、4 建设多层次的质量认证体系 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农产品的质量认证体系,来向社会公正提供产品的质量信任证明。发达国家普遍注重正在生产中的商品的质量监控,进行认证标签管理,而不仅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认证。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起步较晚,认证体系还很不健全。因此,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引导企业,是企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充分发挥出主体作用,并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质量认证机构。 参考文献 1李淑文,赵晓英.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体系J.湖南农业科学,2010, (15). 2陈松,钱永忠,王为民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现状与问题分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 (1). 3赵岩,吴莉宇,王强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立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9, (8). 4漆雁斌,陈卫洪.食品安全问题国内外研究综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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