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考点一 会计电算化法规制度1994年6月,财政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促进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试行文件的基础上正式制定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1996年,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电算化又专门制定了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考点二 会计核算软件的基本要求(一)会计核算软件的基本要求1会计核算软件设计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划分会计期间;3会计核算软件中的文字输入、屏幕提示和打印输出必须采用中文,可以同时提供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对照;4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提供人员岗位及操作权限设置的功能;5会计核算软件应当符合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GB/T 19581-2004)国家标准的要求;6会计核算软件在设计性能允许使用的范围内,不得出现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死机或者非正常退出等情况;7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具有在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