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新出台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以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核心,根据以往的经验,对出口收汇中所能涉及的方面全部涵盖到,同时对出口企业的收汇核销实行分类管理。外汇局可以根据出口单位的出口收汇核销年度考核结果、国际收支申报、出口贸易方式、收汇方式等相关情况和条件,对出口单位实行逐笔核销、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三种核销管理方式。批次核销和自动核销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核销手续。完成一笔出口收汇核销业务要经过11个步骤:第一步:出口单位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出口权;第二步:出口单位向海关制卡中心申领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第三步:出口单位持有关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备案;第四步:出口单位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第五步:出口单位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供)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第六步: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核销单的报关前的备案;第七步:出口单位出口报关;第八步:出口企业网上交单;第九步:出口单位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