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弘晟职工工作守则一、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终身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全面发展,不断超越自我;忠实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科学管理。提倡自我管理。以创新精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二、上级交办工作或作出指示时,要认真听、仔细记,不清楚的要及时问。如对交办的工作或指示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提出,但末获得同意必须按要求执行,不能自行改变。不符合规定的事不办,不擅自变通处理。三、请示或汇报工作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准确无误,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既不主观臆断,不推诿责任,又不因循守旧,不唯书唯上。四、对承办的工作或文件应及时处理,急事、急件当即办理或按要求时限办复。接办的工作要有结果,要及时汇报,不能不了了之。五、充分利用现代办公及通信手段。打电话或发短信、传真、电子邮件,事前要做好准备,用语要准确、简洁,不可夹杂私事。接电话不能让铃响超过三次,重要通话应作记录,重要内容应复述核对。六、出差或工作调动前应作工作交接,其直接领导负责监交。文件办毕应及时送回,不可丢失或外传。文件资料不可视为私有。不可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