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处方点评主要内容处方点评实施办法 处方点评实施办法处方点评中一些常见问题 处方点评中一些常见问题处方质量改进的思考 处方质量改进的思考背景 2007年5月1日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要求各级医院实行处方点评制度。 2010年3月5日卫生部文件下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2010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0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第十九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条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