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营手工业: (1)发展: 西周时期:手工业由官府统一管理 政府:工官、作坊、原料、指定产品 工匠:职业世袭,世代为官府劳作(工商食官) 西汉以后:盐铁钱,收归官办 唐宋时期:出现雇募工匠(征役制雇募制) 元朝:匠籍制度(世代不脱籍;禁私人生产) 明清时期:“官搭民烧”二、多种形式的手工业(2)特点: 优点: 资金雄厚、规模经营,分工协作; 质量严格管理,工业水平高 不足: 生产不计成本,不进入市场,缺乏竞争; 制度强制服役,工匠不满。 变化: 生产关系:征役制雇募制 生产水平:长期高水平,明清后逐步落后二、多种形式的手工业2、家庭手工业: (1)农耕特色: 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 以家庭纺织业为主(丝-绸;麻-布) (2)特点: 十分普遍; 多供自己消费和交纳赋税,很少进入市场。 (3)作用: 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 技术落后、生产分散,妨碍了市场发育。 二、多种形式的手工业3、私营手工业: (1)地位变化: 春秋战国:私营工商业勃然兴起,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关系的变革 工、商开始与士、农并称为国家的“四民” 唐宋以来:商品经济繁荣,产品大量进入市场 明代中叶:超过官营手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