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山西省儿童医院 刘克战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2009年12月25日卫生部发布第3条、第8条和第43条指出:v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可以设置独立的新 生儿病房v以上是指南对新生儿病区设置的原则要求,是采用无陪护或有陪护要看医院自身的条件(医疗用房面积、病室多少、医护人员等),有陪护的好处在于患儿时刻处在家长监护之下,家长对患儿病情的了解是连续渐进的过程,而无陪护时家长对患儿病情的了解主要来源于医护人员的介绍,这是不连续的和缺乏家长自身对孩子病情的判断,这就要求医护人员更要充分取得患儿家长的信任,当然还有母乳喂养、母子感情交流、院感等问题。v下面是我们病房的大体情况:见图。第2条、第9条指出: v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 第2条、第9条指出: v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