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含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2.1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施工作业类别、设备、设施、场所等;2.2 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3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3.1 依据国家和建设行政部门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范围如下:3.1.1 基坑工程;3.1.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3.1.3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3.1.4 脚手架工程;3.1.5 拆除工程;3.1.6 暗挖工程;3.1.7 其他3.2 公司将如下设备、设施和场所作为重大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