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要解读、教育基本制度、教育参与多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教育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认定、总体要求、人大依法监督教育工作目录教育法总则第1条至第16条对整部法律及我国教育制度作了概括性、纲领性、原则性规定。包括立法目的、性质与方针、管理体制、报告和监督等内容。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要解读简要解读(一)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要解读简要解读(二)性质与方针。教育法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要解读简要解读(三)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