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浅见道路交通事故的认识n 定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的四个要素:道路要素、车辆要素、原因要素、后果要素。n 性质:一是随机事件;二是违法事件n 特点:因果性、偶然性、物理性、陌路性、瞬时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依据法规和责任依据:n 道路交通安全法n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n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责任:n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第一章n 基本原则: n 公开、公正、便民、效率n 事故处理资格规定n 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n 1.处理简易程序的初级资格(1年以上,经过培训)n 2.处理一般程序的资格(获得资格等级证书)n 3.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资格第二章n 管辖权的规定:1.管辖的级别(县级)2.管辖的区域:以行政区域为主;交叉的以事故起始点为准,3.指定管辖:上级部门(支队)确定,建议下达管辖和处理内容的通知4.管辖的道路和车辆(管理范围条例97条渡口、铁路道口事故例外)特殊对象事故的管辖n 涉及公安机关车辆和人员有影响的事故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