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文强: 1955年12月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入党。曾担任四川省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巴县县委副书记。1992年9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因涉黑问题被纪检部门调查。 他破获了1992年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的杀人恶魔张君案和重庆抢劫运钞车案。获公安部一等功多次。是闻名一时的“打黑英雄”。 然而,他坐拥8处豪宅,家藏过亿资产,为至少6个黑社会团伙提供保护。又被称为“全市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文强的悲剧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功劳大小、地位高低,都必须遵守法律,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法律的制裁。小勤是个要强的孩子,家里生活比较困难,学校要求买校服,可家长一时拿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