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摘要:长春、沈阳、哈尔滨代表着东北三省的经济发展方向,代表着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情况,也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第一批试点城市,是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过程的一个缩影,由试点阶段进入了全面推进的阶段,此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共性和特性值得我们研究。 关键词:长春;沈阳;哈尔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032-2 按照国务院确定,2007 年首批 79 个试点城市在 9 月底出台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争取 2008 年扩大试点,2009 年试点城市达到 80%以上,201
2、0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长春、沈阳、哈尔滨一直是属于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他们都是最早开始试运行的,并且是作为东北最大的三个城市,代表着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情况,他们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在处于什么状况,在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1 覆盖人群的比较 从覆盖人群上来看,三个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都涵盖了四类人群:未成年人、学生、成年人、老人,但是他们之间有着细微的差别。通过表 1,我们可以发现关于儿童的三地之间的差别,沈阳把新生儿、准新生儿纳入覆盖范围,哈尔滨不包括准新生儿,长春不包括婴幼儿和准新生儿。另外,三城市只有沈阳把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纳入了保障范围。
3、 2 筹资方式的比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为辅的基本原则,沈阳、长春、哈尔滨也是这样。由于三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的差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的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三地都是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家庭困难的人群倾斜。 长春的筹资标准相对于沈阳和哈尔滨来说较低,2012 年度长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规定,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由 400 元调整为 440 元,个人仍缴纳 200 元;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不满 18 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由 235 元调整为 275 元,个人仍缴纳 35 元。2012 年度政府补助标准按每人不低于 240
4、 元执行。省级财政、民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城市困难居民参保予以补助;沈阳的缴费标准是三个城市中最高的,分为四个标准:本市城镇户籍的老年人的标准为 600 元,本市户籍的成年人为 695 元,在校学生及未满 18 周岁非在校居民为 290 元,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为 340 元,政府财政补助最低不能少于 240元;哈尔滨市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人均 80 元提高为 120 元,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 350 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390 元。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不含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 。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 110 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15
5、0元。个人缴费不变(不含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儿童) 。 3 起付标准的比较 在起付标准上,三个城市的规定各有不同。长春根据不同的人群划分不同的起付标准,同时对成人居民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划分不同的起付标准,未成年居民的起付不区分医疗机构,如表 2 所示。沈阳的起付标准划分的非常详细,其中还考虑到费用的发生地,省内和省外划分为不同的标准,省外根据不同的人群划分不同的标准,省内根据医疗机构、人群的不同划分不同的标准,如表 3 所示。哈尔滨则相对简单一些,只根据成人居民和学生儿童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划分不同的起付标准,如表 4 所示。 4 结论 通过对以上三个城市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
6、先,三大城市都很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虽然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是经过不断的改革、调整,基本建立起了全面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其次,三大试点城市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的过程中,都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基本覆盖了城镇居民的大部分人群,但是他们之间也有着细微的差别,沈阳相对于长春、哈尔滨来说,覆盖面比较广一些,既包含了婴幼儿也包含了准新生儿,这体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广覆盖。另外,把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及其他们的子女,也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再次,统筹标准在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也要适当提高保
7、障水平。同时考虑到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分别对未成年人、学生、老人、低保户、残疾人等做了不同程度的规定。例如,对于儿童的规定不同的地方收费标准不一样,长春需要儿童家庭缴费 15元,哈尔滨 30 元,沈阳 100 元。并且是大部分城市仍然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部分门诊。上述城市只有沈阳根据看病的就近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普通门诊保障措施,在街道或社区门诊也能相应的享受到城镇医保。这说明了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还是有限的,地区之间差别比较大,我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现各个医疗机构的统筹兼顾,才能提高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水平。 参考文献 1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0724号. 2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0824号. 3 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0924号. 4 关于 2010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31 号. 5 关于 2011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长人社201197 号. 6 关于 2012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长人社201249 号. 作者简介:李莹,女,汉族,吉林长春人,吉林农业大学社会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通讯作者:孙达,男,汉族,吉林长春人,吉林农业大学社会学专业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