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民歌 继诗经楚辞之后,在汉魏六朝文学史上出现一种能够配乐歌唱的新诗体,叫做“ 乐府” ,它曾大放异彩,成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一、“乐府”释义 “乐府”,原是西汉音乐官署亦即音乐管理部门的名称,行政长官是乐府令。 后来人们把乐府机关所收集、编制并保存起来的“歌诗”称为“乐府诗”或“乐府歌辞”,把其中那些采自民间的歌谣称为“乐府民歌”。 于是“汉乐府”就由汉代音乐机关的名称而兼为一种诗体的名称了。二、“乐府”涵义的演变 1 、原为音乐机构的名称,负责收集创作乐曲,训练乐工等; 2、指乐府收集、保留下来的谱过曲的、能够配乐演唱的诗词,为作品名称; 3、后来指仿照乐府格式、采用乐府旧题而作的诗词,不都用于演唱,也用于吟诵了; 4、唐代“新乐府运”动中指不用乐府旧题,但仿照乐府诗的某些特点写作的诗,又称“新乐府”或“系乐府”。 5、宋元后又用作为词、曲的别称。“郊庙歌辞”:为文人制作的朝廷典礼乐章;“相和歌辞”:多为江南楚地的民间歌辞; “鼓吹曲辞”:是北方民族的乐曲,用于军乐;三、乐府诗的搜集和分类 南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把汉至唐的乐府诗搜集在一起,共分为12类。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