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因子的分类和基本作用规律 n 一、环境及环境类型 n 二、生态因子(ecological factors)n 三、阈与率 n 四、适应性 n 五、限制因子定律 n 六、耐受性定律 n 七、生态幅 n 八、指示生物n 九、生态因子的综合作用定律 一、环境及环境类型 n 广义的环境(environment)是指某一主体(通常指人)周围一切事物的总和。在生态学中,环境是指生物周围存在的一切事物,即影响有机体反应的外界条件的总和,亦即环境是指生物的栖息地,生物是环境的主体。n 环境至今尚末形成统一的分类系统。一般可按环境的主体、环境性质、环境的范围等进行分类。n (1)按环境的主体可分为以人类为主体的人类环境,在此类环境中其他的生命物质和非生命物质都被视为人类环境要素。这是环境科学中所指的环境;另一种是以生物为主体的生物环境,即生物体以外的所有自然条件称为环境。这是一般生态学书刊上所采用的分类方法。n (2)按环境的性质将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半自然环境(被人类破干涉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3类。n (3)按环境的范围大小可将环境分为宇宙环境(或称星际环境)、地球环境、区域环境、微环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