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的诉讼风险和应对策略新保险法环境中财产保险理赔的诉讼风险及应对策略 一、不可抗辩、弃权、禁止反言原则一、不可抗辩、弃权、禁止反言原则 不可抗辩、弃权与禁止反言是通过具体的规则使保险人 不可抗辩、弃权与禁止反言是通过具体的规则使保险人对已经放弃的解除权或抗辩权不能再主张,以及对因合理信 对已经放弃的解除权或抗辩权不能再主张,以及对因合理信赖保险人的陈述或行为而受损害的被保险人不得改变起初决 赖保险人的陈述或行为而受损害的被保险人不得改变起初决定,从而对保险人利用合同优势产生的不当抗辩进行限制, 定,从而对保险人利用合同优势产生的不当抗辩进行限制,有利于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利益平衡。 有利于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利益平衡。新保险法环境中财产保险理赔的诉讼风险及应对策略 一、不可抗辩、弃权、禁止反言原则一、不可抗辩、弃权、禁止反言原则 新保险法第 新保险法第16 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而该合同解除 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