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常见的三个问题目 录关于试用期:法规和内在含义 1试用期的期限问题2试用期的待遇问题 3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42关于试用期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6条、第39条、第40条试用期的实质:试用期是给企业和员工双方互相了解、互相选择的过渡期和考察期。3试用期的期限问题适用情形 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 无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不超过1个月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不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 不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超过6个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 无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关于延长试用期的套路5深入理解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6试用期的待遇问题工资待遇社保待遇7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试用期工资的三个“不得低于”8试用期要不要缴纳社保?试用期不缴社保,只有考核合格转正之后,才开始缴纳社保。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应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9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试用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