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六韬吕尚文韬文王问于太公曰:“ 贤君治国何如?”对曰:“ 贤君之治国,其政平,吏不苛,其赋敛节,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赏赐不加于无功,刑罚不施于无罪;不因喜而赏,不因怒而诛;害民者有罪,进贤者有赏;后宫不荒,女谒不听;上无淫匿,下无阴害;不供宫室以费财,不多游观台池以罢民,不雕文刻镂以逞耳目;官无腐蠹之藏,国无流饿之民也。” 文王曰:“ 善哉!”文王问太公曰:“ 愿闻治国之所贵。” 太公曰:“ 贵法令之必行,必行则治道通,通则民大利,大利则君德彰矣。君不法天地而随世俗之所善以为法,故令出必乱,乱则复更为法,是以法令数变,则群邪成俗,而君沉于世,是以国不免危亡矣。”文王曰:“ 愿闻为国之大失。” 太公曰:“ 为国之大失,作而不法法,国君不悟,是为大失。”文王曰:“ 愿闻不法法、国君不悟。” 太公曰:“ 不法法则令不行,令不行则主威伤。不法法则邪不止,邪不止则祸乱起矣。不法法则刑妄行,刑妄行则赏无功。不法法则国昏乱,国昏乱则臣为变。不法法则水旱发,水旱发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