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是有效进行学前教育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它是以学前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教育的基本规律为依据制定的。目前学前教育达成共识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有六条: 一、使所有幼儿均能适应的原则。 二、促进幼儿思维发展的原则。 三、依靠幼儿自身发展的原则。 四、重视幼儿能力培养的原则。 五、培养幼儿创造性的原则。 六、追求人格平衡发展的原则。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一)含义:指对幼儿认知、健康、社会性、艺术等方面的教育引导都要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包括一下三层意思: 1 、要贴近幼儿的实际和生活; 2 、要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接受能力; 3 、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育。 (二)基本要求: 1 、要有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必备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2 、要有科学的规划、恰当的方法,实施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二、理智性原则 ( 一) 含义: 指在感性地对孩子关心和热爱的同时,需要理智地对孩子进行严格要求。 (二)基本要求: 1 、理性施爱 2 、要求适度:严格要求但不过度苛刻,要从教育目标出发,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