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字和号 名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区别的符号,在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后一般由父亲命名。名取名五法六忌五法是:信法,按出生时的实际情况起名;义法,以祥瑞起名;象法,以身体某部位像自然界某物起名;假法,借万物之名起名;类法,以和其父相类相关的事起名。六忌是:不可用本国国名;不可用本国职官名;不可用本国山川名;不可用某种疾病名;不可用牲畜名;不可用礼器和货币名。惟恐以国(取名)则废名,以官(取名)则废职,以山川(取名)则废主,以畜牲(取名)则废祀,以器币(取名)则废礼(左传桓公六年)。但是实践中的取名之道,作为一种历史的具体的文化现象,则远远不止这五法,更不尽为六忌所限。1.信法:根据出生日取名, 例如:商代君王的名字即依据生日的十干纪日来取,如,大丁,外丙、盘庚、武丁 作家老舍姓舒,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正是立春第一天,取名“庆春”。 东汉服虔风俗通义谓“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南朝宋代王家五月五日生子,便取名“王镇恶”以消之。2.信法:根据出生时的特殊情况取名, 例如:后稷,姓姬名弃; 传说有邰氏之女姜嫄踏巨人脚迹,怀孕而生,因一度被弃,所以他叫“弃” 郑庄公,因寤生出生时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