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解读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五章执行与结案第二章管辖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第一章总则第六章期间、送达第七章附则总则01 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1回避制度3行政处罚原则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2行政监督上级监督下级本级监督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4涉及回避人员 决定方式主要负责人 负责人集体讨论其他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 负责人决定管辖02 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 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都有管辖权的,立案优先有争议的,7个工作日内协商;协商不成,报共同上一级。上一级7个工作日内确定管辖部门管辖争议只可移送一次有异议,报共同上一级属其他行政部门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管辖移送上级机关可直接查处下级管辖的案件,也可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