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与评估本章提要介绍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方法和程序介绍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方法和程序工业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方法工业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方法民用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方法民用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方法(4)民用建筑危险房屋鉴定的方法民用建筑危险房屋鉴定的方法5.1 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与评估的一般方法、程序及评定等级5.1.1 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与评估的一般方法及程序5.1.2 鉴定分类及等级划分 结构可靠性鉴定的类别及适用范围 按照结构功能的两种极限状态,结构可靠性鉴定可以分为两种鉴定内容, 即安全性鉴定(或称承载力鉴定)和使用性鉴定(或称正常使用鉴定)。 根据不同的鉴定目的和要求,安全性鉴定与使用性鉴定可分别进行,或选择其一进行,或合并成为可靠性鉴定。各类别的鉴定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按不同要求,选用不同的鉴定类别: (一)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的情况 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使用性鉴定中发现有安全问题。 (二)可仅进行使用性鉴定的情况 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 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 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