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论土木工程第13章 土木工程中的灾害第13.1节 概述1. 概述了解土木工程中的灾害本节目录基本要求概 论土木工程第13章 土木工程中的灾害 灾害就是指由于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对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发展造成损害的各种现象。 土木工程灾害包括了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 自然灾害主要指地震灾害、风灾、水灾、地质灾害等。 人为灾害则包括火灾以及由于设计、施工、管理、使用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概 论土木工程第13章 土木工程中的灾害2009 年2 月9 日中央电视台北配楼由于燃放烟花引起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 万元。概 论土木工程第13章 土木工程中的灾害2011 年3 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岸附近发生9 级地震并引发海啸,同时导致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此次地震造成14063人死亡,13691 人失踪。概 论土木工程第13章 土木工程中的灾害2010 年3 月至4月,位于冰岛南部的艾雅法拉火山连续两次爆发,火山喷发释放出大量的火山灰,致使冰岛、英国、德国、波兰等多国阴天,并导致欧洲多国的近5000 次航班因此而停运。概 论土木工程第13章 土木工程中的灾害 灾害对于人类的危害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