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第一节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与核准第三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第四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第五节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 第一节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准备工作一 、概述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股份转换与债券偿还:v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债发行结束6个月后可转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决定v 可转债券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本息事项2 赎回、回售v 赎回指上市公司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券 v 回售指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v 可转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应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有一次回售的权利二、发行条件 一般规定1. 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2. 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最近3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 年的利息 3案例:江苏阳光发行可转债2002 年4 月18 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