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 考官培训目的 1. 熟悉考试流程、要求 2. 掌握评分标准 3. 公平、公正,严格执考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二、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工作程序 1. 核实2. 题组号 找题卡、标准答案、评分标准3. 准备时间 (3 分钟)4. 听、看 记采分点5. 打分6. 签名7. 交引导员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三、考 官 纪 律(一) 考官必须依法执考,规范执考,公平、公正评分。 执考中考官应注意保护考试材料,避免泄露,严禁“人情分”,严禁违规更改题号和考试成绩,严禁故意泄露考试内容。 成绩未公布前不得透露考试结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考 官 纪 律 (二) 考官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生应试培训活动。 考官执考期间必须执证上岗。 执考期间考官须穿白大衣并佩戴考官证。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四、考试实施细则(一) 1.考生首先进入候考室备考; 候考室大小根据每场考生人数设置; 2.考生抽取题组号(每人一号); 3.考务人员将题组号填入考生评分册首页; 4.考务人员宣读考生须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