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一完整版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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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1 / 10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一完整版及答案解析民法学部分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31、如果杨某已满18 周岁,智力正常,其和刘某达成转让一项发明的协议,但经查,该发明并不归杨某所有,则该协议的效力如何( )A该转让协议有效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C该转让协议无效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32、假设该运输公司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式联运合同,根据乙的要求,甲向乙签发了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由于乙在托运时的过失造成甲一定损失。现乙已将多式联

2、运单据转让给丙。甲的损失由( )承担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C丙承担D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33、如果某研究所欲建一新的办公楼,整个工程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甲公司在施工现场前方200 米处挂一大幅警示牌:“前方施工,危险,请绕行。”乙开车经过,不愿绕行,想抄近路,跌入一坑中,致车报废,乙重伤。乙的损失由谁负担? ( )A研究所B甲建筑工程公司C乙D甲建筑工程公司和乙按过失大小负担34、甲和乙合作开发完成一个软件。乙欲将该软件出租给某网络公司使用,遂与甲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认为该软件制作得还不够完美,不同意出租。后乙自己与该网络公司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允许网络公司使用其软件3 年,网络公司

3、支付使用费6 万元。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因该软件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使用,软件的著作权由甲和乙共同享有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2 / 10B因该软件的著作权由甲和乙共同享有,两人应通过协商一致行使著作权C因甲不同意出租,故乙无权独自行使著作权将软件出租给网络公司使用D因甲和乙是软件的合作作者,乙收取的6 万元使用费应分给甲一半35、张某死后,留下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一辆奥迪汽车和30 万元存款以及某合伙企业30的财产份额。因张某生前立有遗嘱,将银行30 万元存款赠与侄女丁。其三个儿子张甲、张乙、张丙经过协商,由于张丙年仅10岁,让其继承较多份额,在经该企业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成为该企

4、业的合伙人,继承了张某的财产份额,张甲继承了房子,张乙继承了汽车。遗产分割后不久,银行找到张甲,称张某生前在买该房子时向银行贷款10 万元,至今没有偿还。请问对这10 万元贷款应当如何偿还?( )A房子由张甲继承,贷款应该由他来偿还B由张甲、张乙、张丙三个按照比例偿还,丁是遗嘱继承,无须对此贷款进行偿还C如张甲偿还,张乙、丁应按所得遗产的比例对张甲补偿,张丙无须对张甲进行补偿D遗产已经分割,贷款不应再偿还36、2005 年1 月7 日,金某与印某订立合同,约定金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卖给印某,但金某当年仍使用该耕牛耕种,并向印某支付使用费500 元,秋收后再将耕牛实际交付给印某。2 月12 日

5、,印某将价款交给金某。10 月20 日,秋收结束后,金某按约定将耕牛交给印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合同于1 月7 日生效,所有权自2 月12 日起转移B合同于1 月7 日生效,所有权自10 月20 日起转移C合同于1 月7 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D合同于10 月20 日生效,所有权同时转移37、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问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C加盖的房屋应归甲、乙共有D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38某食品厂为筹集生产资金,

6、与工商银行某市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2 万元,期限一年,并约定食品厂以其所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为借款提供抵押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3 / 10担保。一年后,该食品厂无力清偿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未办理抵押登记,银行不得以该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B抵押财产的范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确定C银行有权就合同订立之日食品厂所有的全部动产优先受偿D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则银行有权以抵押权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39、双务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A只为永久性抗辩权,不为延期性抗辩权B只为延期性抗辩权,不为永久性抗辩权C既为永久性抗辩权,又为

7、延期性抗辩权D或为永久性抗辩权,或为延期性抗辩权40、甲于1995 年2 月1 日失踪,其妻乙于1999 年7 月3 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一年公告后,于2000 年8 月4 日判决宣告甲死亡。则依法,甲的死亡日期为( )A1995 年2 月1 日B1999 年7 月3 日C2000 年7 月3 日D2000 年8 月4 日41、下列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有( )A.甲男和乙女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B.甲男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C.甲男乙女是表兄妹而结婚D.乙女因受家庭强迫与甲男结婚42、甲1993 年离家出走,1998 年其妻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9 年

8、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由乙继承。2000 年乙改嫁他人,2001 年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后南下,做生意赚了200 万元。1998 年6 月,甲和丙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9 年生子丁。2001 年甲因病去世,则甲留下的200 万元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A.乙B.丙C.丁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4 / 10D.以上都是43、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中,作者享有的权利是( )A.署名权B.使用权C.发表权D.修改权44、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

9、1998 年12 月3 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9 年6 月16 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1999 年5 月5 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0 年4月28 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优先权日为1999 年5 月5 日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

10、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0 年4 月28 日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45、张某和周某是邻居,一天张某约周某来家里洗澡,张某从锅炉房提了两桶开水,一桶拿进浴室,另一桶让周某过会儿洗澡用,周某将热水放在室外回家拿衣服,这时,张某的儿子(两岁)玩耍至此而被周某放的开水烫伤致死。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意外事故B.周某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C.张某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D.应当按公平责任处理,由周某和张某共同分担责任46、某日9 岁的甲在路边拿足球玩耍,20 岁的乙对甲说,你要是能将足球踢到对面的大厦的门上,我就请你吃麦当劳,要

11、是踢不到,我就打你。甲立即使劲踢球,结果将足球踢到了大厦门上,并将门上的玻璃打碎。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 )承担赔偿责任。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5 / 10A.甲B.甲的监护人C.乙D.大厦自负47、添附理论中的加工是指( )A一方使用他方财产,将其加工改造成具有更高价值财产的行为B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混合在一起,难以分开的行为C将不同所有人的动产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行为D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行为48、甲在乙处修理的电冰箱,因为钱不够,就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说第二天拿钱来,就把电视机取走。乙取得手表的占有是依据( )A留置权B抵押权C质权D债权49、甲、乙两人各出资5 万元购买

12、了一套商品房,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因连降大雨,房屋倒塌,砸伤行人丙。丙应当向( )主张权利。A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B甲对丙负责赔偿C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D甲、乙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50、甲、乙、丙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丁9000 元的财产损失。丁和甲、乙达成协议,甲、乙各向丁支付2000元后,丁就不再追究甲、乙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丁如何追索( )A余下的5000 元向甲、乙、丙请求承担连带责任B余下的5000 元向甲、乙中的任何一人请求赔偿C余下的5000 元向丙请求赔偿D丙赔偿其应付的3000 元八、多项选择题:515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

13、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6 / 10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该小题不得分。51、下列权利质权的成立,需向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的有( )A.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B.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C.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D.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52、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拖拉机,农闲时往往几个月搁置不用。乙、丙均想将拖拉机卖掉。甲外出之时,乙、丙两人就协商将拖拉机卖给了丁,卖得价款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各自取走,甲回来后获悉此事,认为乙、丙未经自己同意物权处分拖拉机,乙、

14、丙认为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所有权B.乙、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优先购买权C.如果丁取得拖拉机并非出于善意,则甲可以主张该买卖无效D.如果丁是善意取得拖拉机的所有权,则乙、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53、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肖像权是身份权B.肖像权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C.使用他人的肖像,只有在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才需要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D.肖像权的内容就是他人对肖像的使用54、下列选项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A.甲见乙一人干农活,主动帮助。后甲的手因为干活受伤,花去医药费500 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B.甲见乙扛着东西走路很

15、辛苦,就在后帮甲推。乙不小心手一松劲撞伤甲,甲花去医药费200 元请求乙支付医药费C.甲在晚上突然放鞭炮,使邻居惊吓成病花去200 元看病。邻居请求他支付医药费D.甲将乙丢失的羊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草料费200 元5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侵权之诉中,下列事由可以由被告用来进行抗辩的正当理由的是( )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7 / 10A.不可抗力B.意外事件C.受害人故意D.正当防卫九、简答题:5657 小题,每小题6 分,共12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56、简述要约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57、简述法定抵销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十、辨析题: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

16、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58、有句古语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试用民法有关合同成立的原理对此进行辨析。十一、法条分析题: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8 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十二、案例分析题:60 小题

17、,15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60、A 地的甲厂与B 地的乙商店于1999 年6 月订立面粉买卖合同,约定7 月25 日由甲厂在B 地的火车站交货。 7 月 14 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A 地与B 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 月2 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 月9 日运抵B 地火车站,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间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 月15 日,由于B 地大雨,山洪暴发冲毁民房,面粉灭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8 / 10失

18、一半,另一半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问:(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台同?为什么?(4)甲厂因部分面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2017法硕专业基础课民法学部分试题一答案解析民法部分:七、单选3135 BBCCC 3640 CBABD 4145 DCABA 4650 CAACA八、多选51、ABCD 52、ABCD 53、BD 54、ABD 55、CD九、简答题56、简述要约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

19、的成立条件是:(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4)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57、简述法定抵销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答:法定抵销是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1)须两人互负债务,是对待之债,可拱抵销之用;(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如都是货款,如一方是劳务,一方是货款,则不能抵销;(3)必须已经到期;破产案中无需到期;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9 / 10(4)必须是可以抵销的债务;十、辨析题58、有句古语

20、说:“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试用民法有关合同成立的原理对此进行辨析。答:(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从民法的角度来讲说的是合同的订立要以双方的自愿为基础。(2)合同的订立一定要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违背另一方的意志而强行订立合同。即使是格式条款也要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认可才能在二者之间产生效力,排斥对方主要权利或者免除己方主要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从这一点来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3)但是,并非任何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都是有效地。合同的订立如果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侵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即使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

21、也是无效的。而且,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果仅仅是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是一个可撤销的合同,如果受害一方当事人不予撤销的话,合同依然是有效地,依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从这两点来看,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此,该说法不完全正确。十一、法条分析题答:(一)该条规定的是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

22、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三)不安抗辩权是为了保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而设置的,具有中止合同的效力。考研 VIP 只为更出众10 / 10十二、案例分析题(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答:没有解除。因为甲乙双方并没有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合意。(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答:甲厂应付赔偿责任,因为它为履行告知义务。(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答:乙商店的行为不违反买卖合同。因为甲厂逾期履行合同,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乙商店的拒绝受领行为只是对该合同予以撤销。(4)甲厂因部分面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答:不能要求乙商店赔偿,因为这完全是有甲厂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乙商店并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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