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服务及行为规范p 第一节 总则p 第一条 为规范护理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范。p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体医护人员,包括:v 一、护理管理人员: 指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各科护士长以及其他科室从事护理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人员。v 二、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v 第三条 全体护士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其他行为规范。第二节 护理人员基本行为规范v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v 第五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v 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力,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v 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