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厦门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主要任务分解 项 目 内 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社会保 障 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助、社会保险补助、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市残联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市 财政局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全额享受低保。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 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生活补助。对城乡流浪
2、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市残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补助政策。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养老金。为残疾人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对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力度。 市残联 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将困难残疾人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优先解决,残疾人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在评 分体系中享受加分政策。 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财政局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企业招用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3、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支持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定“超龄”残疾职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和 趸 缴补助办法,确保所有残疾职工退休后能够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市残联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3 和医疗保险待遇。 制定出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托养和居家护理服务补助、基本型辅助 器具适配补助、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等残疾人专项补助政策。制定落实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费用,挂号费、诊疗费,市内交通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市残联 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厦门电业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落实伤病残
4、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康 复 完善康复服务网络。一是加快推进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专业康复机构建设,依托卫 生医疗机构发展专业医疗康复服务,建设厦门康复医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探索建立精神病人康复服务机构,建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与康复专科医院、康复机构的双向转介服务机制。三是加快完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残疾人康复室,全面落实职能; 85以上的居(村)设立残疾人康复活动站;制定民办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和评估体系,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
5、力量创办康复服务机构,加强民政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 市卫生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市残联、各区 人民 政府 扎实做好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建立新生儿基本病种免费筛查、监测和残疾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完善和落实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政策,提标扩面,分类救助,确保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财政局、 市残联 落实国家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政策,制定我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补助和服务办法,建立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残联、市委编办 建立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机制,为精神病人康复和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市卫生局
6、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区 人民 政府 4 加强康复技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市属医院康复技术专家的骨干作用,提升全市残疾人康复水平。 市卫生局 市残联 教 育 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将特殊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纳入教育督导和政府教育评价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体系,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 市教育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财政局、市残联 推进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发展残疾 儿童学前教育,办好医教结合的特殊幼儿园 心欣幼儿园。普通学校学前班和普通幼儿园要依法接收
7、适龄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让残疾儿童就近入学入园。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将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纳入特殊教育范围,办好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和城市职业学院 残疾人大专班、本科班。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接受终身教育。 市教育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财政局、市残联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扩大随班就读和辅读班规模,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对接收残疾儿童的学校、幼儿园给予特殊教育补助。采取社区教育 、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班)等形式,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在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盲生班,在普通学校设立低视力班,满足视力残疾儿童就近接受
8、义务教育的愿望。研制开发和配置适合不同类别、不同程度残疾学生学习的设备和软件,运用科学手段帮助重度残疾学生接受教育。 市教育局 、 市残联 各区 人民 政府、市财政局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特教师资能力。对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逐步提高特教津贴,落实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教师同等享受特殊教育教师津贴、补贴等政策。特殊 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同类普通教育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6 倍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原则上按师生比例不低于 1:3 标准配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 市残联 5 备。 完善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各项政策。
9、市残联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的信息化水平。 市教育局 、 市残联 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 就 业 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 疾人就业质量。建立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制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残疾人个体户的扶助政策,鼓励残疾人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落实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奖励政策。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 1800 人。 市残联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建立健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机制。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
10、业联动公共服务项目和就业督导工作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建立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 心,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提供技能训练、就业推介和通过组织庇护性简易劳动增加收入。办好各区“福乐家园”。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帮助轻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残联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支持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和在岗实训,努力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满足失业登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11、需求。举办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探索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 证体系,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和就业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务员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全面实施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鼓励盲人参加国家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录用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扶持开办一批盲人按摩店。 市残联 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6 为 500 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制定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政策。培育 20 个种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户 ,积极帮
12、助失去土地的农村残疾人实现多种形式就业。 市委农办、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定期举行就业推介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开通残疾人就业服务热线。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用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的就业权利。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委编办、 各区 人民 政府 扶 贫 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
13、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帮扶。加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残疾人进行培训和推介就业。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和农村从事种养业的残疾人给予扶持补助。对重度残疾人、无业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困难家庭实施社会救助和组织庇护性劳动,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残联 市委农办、市财政局 实施安居工程,对住房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新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 市残联 市建设和管理局、市民政 局、 市财政局 实施助学工程,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就学补助。 市残联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调动各种力量帮助残疾人脱贫,继续发动各级党员干部、志愿者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 市残联
14、团市委、市财政局、 市直机关党工委、 各区 人民 政府 托 养 以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市残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建立健全以市、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镇)和社区(村)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 机构。依托市、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和民办机构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全市形成 2000 个床位的托养服务能力。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民政局、市残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7 大力发展居家安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积极培育居家安养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居
15、家安养服务项目。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训练、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残联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市老龄办、市卫生局 出台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居家安养补助政策。对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和为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予以扶持、补贴。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重度残疾人托养和居家安养服务。 市残联 市财政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制定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 市残联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财政局 文 化 体 育 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满足残
16、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市、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提供相关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要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文艺团体参与。 市文广新局 市科协、市残联、 各区 人民 政府 继续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建立基层残疾人文化阵地。市、区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和盲人有声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依托“福乐家园”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建立 50 个“福乐书屋”。 市文广新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残联 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和“牵手艺术团”,大力开展残疾人
17、特殊艺术人才培养 。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比赛。 市残联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推动残奥、聋奥、特奥运动均衡发展,经常参加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达到 500 人。推动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活动的开展,依市残联、市体育局 市台办、 各区 人民 政府 8 托社区健身活动场所,扶持建设 10 个“福乐健身站”。组织培训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做好海峡两岸残疾人体育交流。 建立选拔、培养优秀残疾 人运动员的机制。建立残疾人体育人才库,选送更多优秀残疾人运
18、动员进入省和国家队。探索解决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市残联、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期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和特奥运动会。办好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的轮椅马拉松赛项目。培育提升竞速轮椅、聋人足球、乒乓球、田径等厦门优势运动项目。输送更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 2012 年伦敦残奥会等重大国际、国内比赛,争取优异成绩。 市残联 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无障碍 环 境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设施项目严格 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各级政府对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予以补贴。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巩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成果
19、。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市建设与管理局 市 市政园林局、市旅游局、市老龄办、 市残联、市财政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依托有资质驾校为残疾人提供驾驶汽车培训。 市 建设与管理局 市规划局、市交通管理局、市政园林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市老龄办、市旅游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帮助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市残联 市财政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支持互联网和手机、可视设备等
20、信息无障碍,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配置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 市残联 市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市经发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 、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强普法市残联 市法制局、市司法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9 维 权 宣传。 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实施
21、法律救助行动,市、区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市司法局 市法制局、市残联、 各区 人民 政府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 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全市残疾人信访网络服务平台。加大残疾人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市残联 市信访局 残 疾 预 防 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各区 人民 政府 市残工委成员单位 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建立新生儿筛查及出生缺陷、 0 6
22、 岁残疾儿童的康复监测档案。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 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事 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安监局、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婚前卫生指导、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健康素质。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残联 严格执行残疾人残疾分 类分
23、级国家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动。 市卫生局、市残联 市人口和计生委、 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确保区以上残联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市、区全部建立残疾人康复、就业、辅助器具和托养等服务机构。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提高办证率。 各区 人民 政府 、 市委编办 市公务员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10 组 织 建 设 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村(社区)配齐残疾人联络员,组织开展残疾人联络员培训。 各区 人民 政府
24、 市公务员局、市残联、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建立健全区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支持创办为残疾人服务的社团组织,扶持残疾人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市残联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各区 人民 政府 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配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 市委组织部、 市公务员局 市残联、各区 人民 政 府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作用。 市委组织部 市统战部 、
25、 市残联、各区 人民 政府 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市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机制化。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 1 万人。 市委文明办 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残联 加强残疾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 的作用。培养树立一批残疾人自强不息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 市委宣传部 市委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各区 人民 政府 设施建 设 加强信息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覆盖全市持证残疾人的基础数据库,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
26、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加强残疾人工作网站建设,开展个性化、多形式的网上服务。所有残疾人服务项目实行网上“实名制、直通车”制度。 市残联 市信息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人民 政府 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建设项目,在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各区 人民 政府 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民政 局、市
27、财政局、 11 点扶持。到“十二五”末期,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区级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机构,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康复室,社区(村)残疾人康复活动站等残联系统服务机构。 市残联 统 计 监 测 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工作。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市残联 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开展残疾人状况和数据监测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政策法规制定提供依据。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市残联 市统计局 社 会 环 境 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厦门电视台增加手语新闻播出时间和栏目。继续组织作品参加 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市残联、 各 区 人民 政府 对民办残疾人服务组织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立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监管制度。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慈善机构和社会组织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 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 市残联、市财政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