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专题培训崔秀梅 2015.3.9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课程建设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四章 教学实施 第五章 教学研究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学校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教学活动,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全力做好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第二章 课程建设 第六条 创造性地落实好国家课程方案。学校要鼓励并引导教师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进行校本化开发,选用、开发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校本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要鼓励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以增强课程的适应性和可选择性,确保国家课程方案的有效落实,拓展学生发展平台。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九条 健全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和教研组等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把握教学工作进程,及时反馈、矫正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