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8 年引导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 HHGZ-HW-2018-011 招 标 人: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05月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9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22 第五章 货物 需求与技术要求 . 53 第六 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7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6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文件 2 投标邀请 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北京中医药大学 委托,对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
2、临床医学院 2018 年引导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 二临床医学院 2018 年引导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 HHGZ-HW-2018-011 3、 采购 人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 详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10-64286545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7 号楼 A-26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鲁荆汉、吴慧慧 010-58075080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号 序号
3、 简要技术参数 是否 进口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万元) 采购 用途 一 1 蛋白核酸成像系统 是 1 200 教学、科研实验 2 全自动组织脱水机 1 3 过氧化氢移动消毒机 1 4 正置荧光显微镜 1 5 高速离心机 1 6 生物安全柜 1 7 实验室碎冰制冰机 1 8 冰箱 否 2 二 1 生物安全柜 是 2 110.02 2 医用低温箱 否 2 3 医用低温保存箱 2 4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是 2 5 恒温恒湿药物储存柜 否 3 6 超净工作台 2 7 GPS 时钟 10 招标文件 3 8 移液器 是 4 9 身份证读卡器 否 3 10 热敏打印机 3 11 票据打印机 2 1
4、2 扫描枪 3 13 数字心电图机 2 14 医疗自助机 5 15 医保读卡器 +芯片 7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 有效 的 多合一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5、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套。 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 100 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 : 有效多合一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
6、件 4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05月 28 日至 2018 年 06 月 04日 每日 9: 00 16:00(法定休息日及 节假日除外)。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6 月 20 日上午 09:00 时 (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 2018 年 06 月 20日上午 09:00 时 (北京时间 )。 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 214 会议室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
7、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 17 号楼 A-2601 邮 编: 100078 电话: 010-58075080 传真: 010-58075080 邮箱 : 联系人:鲁荆汉 吴慧慧( 010-58075080)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 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 账 号: 340265993057 1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
8、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内容 说明 招标人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 详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号 联系方式: 胡老师 010-64286545 招标项目名称 :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8 年引导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HHGZ-HW-2018-01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 城园一区 17 号楼 A-2601 电话: 010-58075080 传真: 010-58075080 联系人: 鲁
9、荆汉、吴慧慧 投标报价和货币 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投 标货币及相关费用: 如果投标产品为国产产品或不能办理免税的进口产品则以人民币报价,该报价为现场交货价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服务费。 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能够办理免税则报美元 CIP北京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价格,该报价含国内外运保费,不含关税、增值税,清关杂费、银行费用和外贸手续费。 进口代理公司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指定。 报价人的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注:美元报价将在评审时 以 1: 6.8折算成人民币报价 。) 投标人资格及其它 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
10、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的 多合一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招标文件 7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包:人民币肆万元整 (¥ 40000 元) ; 第二包:人民币贰万贰 仟 元整(¥ 22000 元)。 投标 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单位: 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 账 号: 340265993057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限北京地区使用)、银行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8 年 06 月 19 日下午 15 点前交到汉华国招(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一览表
12、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版 2 份( U盘 ,正本盖章扫描件, DOC 或 PDF 格 式,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6 月 20 日上午 09:00 时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8 年 06 月 20 日上午 09:00 时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 214 会议室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资产管理处 214 会议室 评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授予合同 招标文件 8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13、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 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其它 供 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 质疑 项目的
14、名称、编号; 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 事实依据; 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联系部门:综合运营部 王先生 4、联系电话: 010-58075080 5、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芳城园一区 17 号楼 A-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