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 厦门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专项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国发 2015 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闽政 2015 63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厦府 2016 120号 ),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 康进程规划纲要和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
2、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工作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先后有 10个惠及残疾人的项目被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1.6万多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万多名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残疾人得到了城乡居民医保救助, 7万人 (次 )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稳中向- 3 - 好,累计净增残疾人就业 4千多人。 2.6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各街(镇)普遍建立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
3、务不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有机会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残疾人总体生存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残 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求;基层残疾人组织还不够健全,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较薄弱,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人才尤其匮乏。另外,我市残疾人数量及服务需求呈现较快增长和个性化态势
4、,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新的 挑战 和压力。残疾人群体仍然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习总书记指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十三五”时期,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开拓视野,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兜住底线、补齐- 4 - 短板、争创一流,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帮助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
5、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题,以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就业升级、社会保障提标、公共服务扩面为路径,创新残疾人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加大残疾人法治建设,让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为 确保残疾人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为把厦门建设成“五大发展”示范市做出贡献。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
6、;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 - 5 -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落实普惠制度安排,筑牢底线、补足短板,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公民基本权益 ;又要通过特惠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 坚持增进残疾人 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我发展相结合。既要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又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着眼于全市残疾
7、人事业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又要充分考虑各区差异,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当地各项社会事业相协调、相适应。 坚持求真务实与创新驱动相结合。既要推动残联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又要通过理 念、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构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为科学的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 (三 )主要目标 到 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广大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与全市人民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 6 - 困难残疾人实现精准帮扶,城乡残疾人收入明显提高,普
8、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康复专业服务需求得到普遍满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专栏 1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
9、险参保率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6.农村困难残疾人家 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7.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6.5% 99% 99% 95% 98% 100% 85% 85% 95%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 )社会保障 1.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 7 - 障,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 疗救助范围的残
10、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补助政策。对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返贫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红十字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 2.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落实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制定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
11、策。制定实施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着力改善残疾人的乘车环境,试点残疾人无障碍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3.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两险”补助政策和残疾人意外伤害险政策。鼓励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 8 - 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对企业为其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和失业保险费实施补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残疾人参加相关商业保险。逐步扩大城乡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
12、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和提高报销比例。将符合规定的 0 6岁脑瘫、孤独症儿童相关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4.适当优先保障和改善残疾人住房。对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轮候时予以优先分配,对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或物业服务费补助条件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按规定予以相应补助。继续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补助。到 2020年完成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5.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扩大受益面。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
13、更多政策优惠支持。大力发展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服务,提升“福乐家园”和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功能。完善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将残疾人康复、托养、日间照料、文体等服务设施纳入- 9 - 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建设场地、资金安排 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比照本市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执行。加大对社区康复、托养机构的经费投入,购置必需的设备、器材,支持各种形式的以社区为平台开展康复、托养服务的机构建设。对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按规定给予税费优惠,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价格标准收费。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培养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人才队
14、伍,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价体系。鼓励公共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以及文化机构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专业支持和学科研究。 专栏 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结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补贴范围,适时提高两项补贴标准。 3.残疾人普遍参加社会保险 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两险”补助政策和残疾人意外伤害险政策。 4.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继续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补助,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新建、
15、翻建住房补助随着经济发展适时调整。 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完善 0-6岁残疾儿童手 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推广到 7-14岁残疾儿童。 - 10 - 6.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对 0-6岁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补助。 8.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重度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对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返贫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红十字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 9.盲人聋人特
16、定信息消费 支持 对视力、听力残疾人有线 (数字 )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10.残疾人托养服务支持 对重度残疾人托养实施补助;实行机构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分类补贴。为 250名重度残疾人在托养机构托养、 1000人(次)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提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二 )扶贫和就业 1.精准帮扶困难残疾人。贯彻福建省实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的意见和厦门市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意见(厦委办发 2016 50号)。切实摸清贫困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状况,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群
17、体纳入政府扶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把减贫解困成效纳入政府工作成效考核范围。 2.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推动市、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 11 - 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执业。 3.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 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大力发展辅助性就业,制定、落实辅助性就业优惠政策,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
18、构设备设施、租用场地、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贴。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推动出台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办法。鼓励扶持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社会力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将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4.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完善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 的个体工商户等政策。依托“互联网 +”,推进残疾人应用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工作,对残疾人应用电子商务给予相应补助;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并给予资金、场地、设备购置和无障碍改造等扶持。对参展单位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开展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 5.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