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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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 1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参见教材 p17-21,可打印出来按照作业册空白出的尺寸粘贴上去)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小论文范例: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

2、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

3、度。(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

4、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2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

5、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主要有:(一)行政行为 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

6、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7、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 5000 元。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 10000 元,7000 元、6000 元情况不等。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象这样

8、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我们或许常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

9、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法但不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非常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梦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2、如何确定一个组织是否能成为行政主体?(须举例说明)(参见教材 P2425,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3答:行政主体具有的特征:(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样的一个特征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了区分。人大不是行政主体。因为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显然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立

10、法主体;那作为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因为作为法院、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为行政主体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来进行处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呢?这里仍然不是,要成为行政主体必然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在处罚决定书上,上面的印章其实是汕头市公安局。所以,作为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在该行政处罚的法律关系当中,真正的行政主体应该是汕头市公安局。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

11、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1)治安联防队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因为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作为法院仍然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公安机关为被告.(2)公安局治安科同样也是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因为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法院仍然是将公安局列为被告。作为原告如果是要求对方进行国家赔偿,仍然是将汕头市公安局列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3、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参见教材 P201202,须举例说明)答: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1)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

12、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如某人对于某区公安局的处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机关提出复议,如向汕头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提出,由其来审查相关的决定的是否合法。(2)司法机关的救济。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院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

13、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最后可以直接判决变更。(3)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造成损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如被公安局违法拘留,被拘留者可以要求实施该行为的公安局予以国家赔偿。所以说,当公民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作为当事人如何寻求行政救济,主要两种手段,一种就是向法院打官司,就是司法机关救济,另一种手段称之为行政机关救济,主要是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为主。当然,还可以专

14、门提出或者附带与诉讼、复议中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 2一、案例分析题(P45、55、57)答:本案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林业局。本案的关键在于文中授权的含义。如果属于授权,则由接受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委托,则由作出“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的授权只能视为委托,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授权。本案只是名义上的授权,而其实质则是委托。因此,本案的行政主体是林业局。二、案例分析题答:派出所在行政法上可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派出所属于派出组织。在我国,派出组织有两种类型: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在行政法上,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派出机构一

15、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派出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果法律、法规授权于派出机构,则派出机构可能因此而成为行政主体。就本案而言,九公里派出所虽然是韶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派出所有警告和 50 元以下的罚款权,九公里派出所因此而具有了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处罚是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之内,因而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由其独立承担责任。三、案例分析题1、北京科技大学是法律法规授权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组织,其作出对田某退学处理决定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

16、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3、原告田某的要求赔偿请求与要求赔礼道歉请求被驳回的原因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对田某造成财产或经济损失,亦未侵害田某的名誉和荣誉。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 3一、填空题1.行政相对方 2.组织 3.中央,地方 4.公务行为,民事行为5.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书面 7.60 8.损害赔偿9.行政侵权行为 10.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11.上诉人,被上诉人12.7 13.行政赔偿 14.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二、选择题1、B 2、BD 3、D 4、B 5、B 6、AB 7、AB 8、ABD 9、

17、ABC 10、A 三、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事实: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2、资格许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发一定的证明文书,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律师证等。3、要式行政行为: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4、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四 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P1012)答: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我

18、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2)法律。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

19、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2、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P8889)答: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6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3、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P184185 页)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

20、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

21、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五 论述题1、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P2425)答:(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利,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上午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3)行政主体是能够对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2、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P249250)答: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相关的,只有在国家成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国家才可以行使追偿的权利

22、。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有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从国家和行政机关代表的身份出现,因此,其行使职权行为不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时,受损害者无法向行使职权的个人要求赔偿,自然由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致害行为人在行使职权时,有故意或巨大过失导致了损害事实,则国家应对致害人行使追债权。六、案例分析题答:行政复议法第 12 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当事人对县

23、自考办的决定不服提请复议,可以县政府或市自考办为复议机关。当事人对市自考办的决定不服再提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可以是省自考办或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只是市政府行政复议的机构,不应是复议机关。县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只是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不应是复议机关。7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 4一、填空题1.法定义务 2.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3.权利,义务 4.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5.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 6.对财产,行为,人身 7.违法行为发生地8.警告,通报批评 9.过错责任,危险责任二、选择题1、C 2、A 3、ACBD 4、ABCD 5、ABD 6、A 7、B 8、B 9、A 10、B三、名词解释1

24、、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

25、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四、简答题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答:公务员的行为首先可以划分为个人行为和机关行为。但机关行为有两种可能: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出现时,公务员的行为属于机关民事行为;如果机关以公务机关身份出现,公务员行为则属于公务行为。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

26、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2、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答: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具有。具体区分如下:(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与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8于行政主体。(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予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予而产生。(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

27、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答:(1)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行政相对人。(2)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3)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五、论述题1、试论行政 行为的合法要件。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枸束力、和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只有当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从而获得肯定性评价。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一是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

28、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二是内容合法。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

29、时限方式 等。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施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如行政处罚的先调查后取证裁决的顺序不得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2、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30、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

31、措施。(5)停止违法行为。(6)撤销违法决定。(7)撤销违法的抽象9行政行为。(8)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9)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10)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退赔,恢复原状(4)停止违法行为(5)采取经济制裁措施(6)赔偿损失(7)行政处分(8)罢免。六、案例分析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工商负责人支持之下的调解也不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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