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岗位聘任合同 (适用于英才 二、三 层次) 聘任方: 中国海洋大学 (简称甲方) 中国海洋大学 学院 (简称 乙 方) 受聘方 : (简称丙方) 证件号码: 甲方聘任丙方为中国海洋大学 “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第 层次人员。为保证丙方顺利开展工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海洋大学 “ 青年英才工程 ” 实施办法( 修订 ) ( 海大 人 字 2017 53 号 ) 等有关规定,经各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甲方聘任丙方的聘期为五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丙 方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工作 目标指聘期结束后能够达到的 定性目标 ,
2、 工作 任务指聘期内 围绕目标具体实施的明确、可操作的措施, 量化指标 体现在工作任务中 , 目标、措施和任务要 三位一体 予以 耦合 ; 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应以 中国海洋大学 “ 青年英才工程 ” 实施办法( 修订 ) ( 海大 人 字 2017 53 号 ) 中的岗位职责为依据, 由丙方和乙方共同确定。 ) 一、 丙 方工作目标 二、 丙 方工作任务 1.学科建设 (方向建设、团队建设等) 2.科学研究 (研究领域、承担项目及层次、取得成果及水平等) 3.教学工作 (讲授本科生、研究生基础课和主干课程等) 2 4.人才培养 (指导本科生、硕士,协助指导博士、博士后等) 5.国际交流 (国际
3、合作和交流的具体举措等) 6.其它任务 (未列入上述分项的主要且明确的任务)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根据 中国海洋大学 “ 青年英才工程 ” 实施办法( 修订 ) ( 海大 人字 2017 53 号 ) ,以及丙方的工作目标及任务,对丙方按照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2.对 丙方聘期内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甲方 规章制度或存在 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或 丙方 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实现年度工作目标,视情节轻重,对丙方给予扣减或扣除薪酬直至解聘等相应处理。 二、 甲方义务 1.依法维护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相关政策支持。
4、 3.为丙方聘期内 提供科研启动 经费 人民币 万元 , 一次性核定,按年度计划划拨 。 主要用于满足 丙方 到甲方工作 前三年 开展科研工作的必要经费需求。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 甲方 有关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注: 科研启动 经费 , 英才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理工农医类分别 不超过 60 万元、 30 万元,人文社科类分别不超过 30 万元、 15 万元 ; 丙方 需参照 中国海洋大学“ 筑峰 /绿卡”人才工程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 海大人字 200583 号 )规定 , 列出详细的预算。) 4.为丙方提供 相应 的生活条件和待遇 ( 1) 为丙方聘期内提供协议年
5、薪人民币 万元(税前) , 薪酬按3 月发放 (含 国家规定的社会医疗、养老各项保险等 ) ; (注: 英才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年薪 分别为 30 万元、 25 万元 ,均为税前人民币 。) ( 2) 为 丙方提供人民币 万元(税前) 的 安家及 购房补贴 , 发放方式有两种:其一, 按照工作十年平均每月发放;其二,丙方直接用于购房,可一次性发放总金额的一半,剩余部分按照工作十年平均每月发放。 (注: 安家及购房补贴, 英才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分别为 30 万元、15 万元 ,均为 税前人民币 。) 三、 乙 方权利 1.对丙方进行日常管理,对丙方的目标任务完成、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
6、管理。 2.对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 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的 , 可提出 扣减或扣除薪酬直至解聘等 意见。 四、乙方 义务 1.为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 提供实验室、办公室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 2.对丙方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及时帮助丙方解决在工作 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3.协助丙方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对丙方进行年度、中期和期满考核。 五、 丙方权利 1.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待遇 。 2.参与 制定科研团队成员 的 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参与组织科研团队成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六、 丙方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7、及管理 。 2.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不在其它单位有实质性工作兼职。 全面履行4 “青年英才工程”岗位第 层次岗位职责, 完成工作任务并实现工作目标,对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履行必要的保密义务 。 3.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聘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年度工作任务书,报 乙 方审核和 甲方 备案 。 4.聘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均属职务成果,成果归属权属 甲方 所有,发表 的 相关论文、著作或申报相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 均须同时署 名 丙方 和甲方,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 第一作者单位只能署“中国海洋大学”或“中国海 洋大学 学院 ” 。 5.丙方 科研启动 经费 预算计划
8、须经与乙方商定 甲方批准后实施,购置贵重仪器设备 须 按 甲方 有关规定组织论证 ,经费使用须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 执行 ; 丙方如在 甲方 服务期限满五年但未满十年, 应按照 安家及 购房补贴 人民币 万元 ( 1已服务月数 120)计算的 差额一次性交回 甲方 。 6.丙方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四条 考核 一、年度考核 乙方 负责 组织 对 丙方的年度考核 ,按甲方 年度考核 有关规定执行 。 二、中期考核 聘期第三年结束前,乙 方组织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聘期的第三年结束前进行。 丙方 填写中国海洋大学 “青年英才工程 ”岗位中期履职报告,
9、乙方 学术分委员会对 丙方 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3 个等次。考核优秀或合格者,可继续完成聘期,其中考核优秀且达到 “青年英才工程 ”第一层次申报条件者,经 甲方 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甲方 批准,可聘至 “青年英才工程 ”第一层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 三、聘期考核 聘任期满, 甲方 和 乙方 组织聘期期满考核。 丙方 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 ”岗位聘期期满履职报告。 乙方 学术分委员会对 丙方 履职情5 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甲方 学术委员会在 乙方 考核评议基础上进行审议,提出考核和聘任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 格、不合格3
10、 个等次。考核优秀且达到 “青年英才工程 ”第一层次规定条件者,经 乙方推荐、 甲方 学术委员会评议、 甲方 审批,可聘至 “青年英才工程 ”第一层次;其他 情况 根据考核结果、 丙方 个人情况和 甲方 需要,不再聘任或聘任至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中期考核 或 聘期考核优秀且入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经 乙方 推荐、 甲方 学术委员会评议、 甲方 审批,可聘至 “筑峰人才工程 ”或 “繁荣人才工程 ”相应层次岗位;聘期考核优秀且入选万人计划青 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
1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经 乙方 推荐、 甲方 学术委员会评议、甲方 审批,可聘至 “筑峰人才工程 ”/“繁荣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岗位或 “青年英才工程 ”第一层次岗位。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 聘期内,丙方如有触犯法律、违背学术道德、违反甲方校规校纪,或在申报岗位和考核时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甲方可直接解除聘任合同,丙方须交回 已享有的全部待遇 。 二、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需要变更合同时,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聘期结束,聘任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 方两份, 乙 方 、丙方 各 执一份;本合同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6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 ): 年 月 日